#提问#老师,您好!原股东拥有公司股份25万(认缴),现在实缴,原股东为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入股了5万,后来公司又以他的一栋房子作为资产入股公司,房子评估25万,一共30万,与公司所占股份25万比,多付了5万实收资本,这个怎么办?先前的5万可以怎么抵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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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9 | 提问时间:2024 07/09 15:52
这种情况下,多付的 5 万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作为资本公积:将多付的 5 万计入资本公积。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 50,000贷:资本公积 50,000
2.直接退还:公司可以将多付的 5 万退还给原股东。借:实收资本 50,000贷:银行存款 50,000
3.经股东协商,转为对公司的债权:即公司欠原股东 5 万。借:实收资本 50,000贷:其他应付款 - 原股东 50,000
对于原股东先前以固定资产入股的 5 万,如果已经入账并经过验资等程序,通常无需特殊处理,直接作为其对公司的实缴出资。
例如,如果选择将多付的 5 万计入资本公积,后续公司在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权益核算时,这 5 万将体现在资本公积项目中,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024 07/0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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