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拿施工合同和发票贷款了,贷出的款付了10%的工资后,剩余的款,又转给了甲方的一个分公司(子公司),以往来款的形式转了,转给这个公司的款回不来了,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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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5 | 提问时间:07/09 09:57
这存在骗贷的风险,一般贷款合同是会约定贷款的使用途径,你直接转给子公司,是违反了贷款的使用
07/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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