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上个月认证勾选了出口退税。 这个月准备申报出口退税,发现进项名称和海关名称不一样,进项名称多了2个字出来 。 这种要怎么操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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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6 | 提问时间:07/08 15:42
当进项名称和海关名称不一致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首先,确认进项名称多出来的2个字是否属于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表述差异。如果差异较小,可能不会对出口退税产生重大影响,但仍建议与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以确**税顺利进行。
如果差异较大,可能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1.联系供应商:与进项发票的供应商沟通,说明情况并请求其协助修改进项发票的名称,使其与海关名称一致。
2.重新开具正确的进项发票:供应商作废之前的进项票,并按报关单品名重新开具进项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税务机关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顺利完成出口退税申报。
同时,要确保报关单上的其他信息,如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与进项发票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以避免其他潜在的问题。另外,务必留存好相关的沟通记录、申请材料和原始凭证等,以备后续可能的审查和核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等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07/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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