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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帮忙回答下哈 问题:权利凭证是什么?什么是权利凭证?汇票支票等本身不就是权利凭证吗? 答:权利凭证是证明持有人拥有某种财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或文书。对于汇票、支票等来说,它们本身就是权利凭证,因为这些票据直接代表了持有人对一定金额款项的支付请求权,即持有这些票据就等于拥有了请求相应款项支付的权利。所以,您的理解是正确的,汇票、支票等本身就是权利凭证。 问题:既然汇票等都已经是权利凭证了,为什么还要分为有权利凭证和无权利凭证?
84785028 | 提问时间:07/07 15:35
云苓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汇票、支票等票据本身是权利凭证,但在某些情况下,根据这些凭证是否具有实际的书面形式,会进一步区分为有权利凭证和无权利凭证。 有权利凭证,即具有某种书面形式来证明其权利的凭证。例如,手持的汇票就是一种有权利凭证,它明确地代表了持有人对一定金额款项的支付请求权。 而无权利凭证,则是指没有具体的书面凭证来证明其权利。比如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购买股票后,手中可能没有像票据那样的具体实物凭证,其所持有的股票份额是通过电子记录或其他方式进行确认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为是无权利凭证。 以汇票出质为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以汇票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汇票有权利凭证,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时,质权就设立了;如果汇票没有权利凭证,那么需要办理出质登记来设立质权。 这样区分的意义在于明确不同情况下权利的设立或生效条件,以便更好地规范和保障相关权利的实现与流转,同时也适应了现代经济中各种金融交易和资产形式的多样化。 例如,对于一些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交易和登记的资产,可能没有传统的纸质权利凭证,但仍然需要法律来明确其权利的设定和保障方式。这种区分有助于在法律层面上提供清晰的规则,降低交易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金融创新和新的交易形式提供了法律框架,促进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另外,像股票这类证券,虽然可能没有纸质的权利凭证,但它们也是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代表着持有者对公司的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益。在证券交易中,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电子记录来确认和保障投资者的权益。这些电子记录在法律上具有与传统权利凭证类似的法律效力,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透明。 总之,有权利凭证和无权利凭证的区分是为了适应不同类型的权利表现形式和交易场景,使法律规则能够更全面、准确地涵盖各种情况,保障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利益。具体到各种权利的性质、流转和保障方式,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交易的约定来确定。
07/0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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