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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老师,小规模餐饮类,总公司挂着其他应收款94万,是当时拨给分公司用的,现在分公司注销了总公司挂的账怎么处理?
84785035 | 提问时间:07/06 12:28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这是应收收到不,记入营业外支出里,分公司注销了,这个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07/0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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