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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请问老师,虚开增值税专票和普票法律责任,最新的,请您分享一下。我方是销售方,虚开了一张600万。请问法律责任是什么?
84785035 | 提问时间:07/03 12:51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07/0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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