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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好:图片上题目,丙增资形成资本公积125转实收资本,甲、乙、丙需要交个税吗?
84784999 | 提问时间:07/03 10:06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首先计算出丙的投资金额对应的注册资本增加额: 目标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 = 原注册资本 /(增资后原股东股权比例) = 1000 万元 /(80%) = 1250 万元 丙的投资金额对应的注册资本增加额 = 1250 万元 - 1000 万元 = 250 万元 那么,增资后的股份比例为:甲占 64%(1250×64% = 800 万元),乙占 16%(1250×16% = 200 万元),丙占 20%(250 万元)。 关于是否需要缴纳个税的问题: 根据相关税收规定,丙增资形成资本公积 125 万元转实收资本,甲、乙、丙是否需要缴纳个税,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这 125 万元资本公积是由股票溢价形成的,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是由股票溢价形成的,对于甲、乙两位原股东来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丙股东,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规定如下:被投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将资本公积(股票溢价发行除外)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个人投资者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07/0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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