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关于贸易型0110出口退税首单: 我们现在香港公司公户(暂时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就是店铺平台绑定的P卡)没有什么钱,但是我们首单的货物放行截关后就需要香港公司打款给我们国内的走出口退税主体公司,这笔钱我们是否可以用国内主体公司的法人个人名义P卡借款给香港公司,然后后面还款给借款人。还是说必须要用香港公司的法人借款给香港公司主体去打款,才合规?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07/03 07:06
这种情况下,不可以用国内主体公司的法人个人名义 P 卡借款给香港公司来打款。
在0110出口模式(一般贸易出口)中,若通过成立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的方式来操作出口退税,资金往来应基于香港公司自身的资金流动,而不能由国内法人个人提供资金支持。
较为合规的做法是由香港公司的法人借款给香港公司主体去打款。这样可以保证资金流向符合贸易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出口退税业务中对于资金往来的要求。
出口退税涉及多个环节和相关部门的规定,需要严格按照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完成退税流程。同时,还需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合同、发票、资金往来凭证等资料,以备可能的审查。
另外,首单出口退税还有其他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例如:
1.公司办公场所:如果实际经营场所跟工商登记的信息不一致,要及时做变更。首次退税时税务局下场地核查的概率较大,需准备好租赁合同及近三个月租金水电费发票,特别是不能漏开水电费发票,否则税务局可能会提出质疑,需要进行合理解释。
2.供应商筛选:首单退税向供应商函调的概率会高很多,建议先筛选供应商资质,优先选择资质好的供应商。如果供应商是贸易型企业,税务局有可能还会向其供应商进行函调,一直会函调到生产企业的供应商为止。供应商需要有固定资产发票、租金水电费发票等,如果供应商无法提供对应资料或者存在税务处罚记录,则不建议使用该供应商作为首单退税的供应商。
3.业务资料:
4.报关:第一次出口报关的企业,要在中国电子口岸网站上和海关签订无纸化报关协议,否则无法进行报关申报;货物出口报关时,一定要跟货代沟通清楚情况,告知货代这是要办理退税的货物,要以自己公司名义报关出口;提单号和报关单号上的提运单号要保持一致;报关单上的客户名称可写客户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其中一个,但所有的单据需保持一致,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都要统一填写。
07/03 08:0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