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客户去年的纸质增值税发票找不到了,是不是我们销售方把第一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寄客户就行吧?是盖公章还是财务章?谢谢您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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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9 | 提问时间:07/01 14:56
如果客户丢失了去年的纸质增值税发票,销售方可以将第一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寄给客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07/0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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