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销售合同,合同规定B公司于8月5日提货,10月2日付款。8月5日提货甲产品1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50000元,增值税额6500元,代垫运杂费1000元,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40000元。要求:做A公司发货时的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06/27 17:53
发货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5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
银行存款 1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06/27 17:5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