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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甲股东持股70%,乙股东持股30%,按持股比例实交30万,现在乙股东把3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转让金额是30万,已经实交了9万,这9万丙公司把钱付给乙公司,给交个税,剩下的21万按0元付给甲公司给是不用交个税
84784954 | 提问时间:06/27 14:51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乙股东将其持有的30%股份转让给丙公司,转让金额为30万元,丙公司已实交9万元给乙公司,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21万元转让款,丙公司将按0元支付给甲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决于甲公司是否从该交易中获得了实际的收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甲公司没有从该交易中获得实际的收入,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6/2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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