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 请教下 公司租赁的车辆 通行费是23年度的 发票是今天开的 员工来报销 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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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1 | 提问时间:06/27 09:53
员工拿去年的发票在今年报销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2024年报销列支2023年的费用,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由于现实中存在客观情况,跨年发票是可以报销的,只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根据上述资料,该发票属于跨年发票中的第一种情况,即经济业务发生在2023年,款项支付也在2023年度,但是发票是2024年才开出来的。针对这种情况,会计上应在上一年度结束前做好准备,在已知2024年会收到2023年度费用发票的情况下,财务部应提前通知各个部门尽量在年度结束前找财务报销。如果出现实在无法按时报销的情况,会计应让各部门提供本部门人员发票时间为2023年预计于2024年才可报销的费用金额预估数。在第二年汇算清缴之前,如果取得了发票(不管这个发票是2023年开具的还是2024年开具的),直接把发票附在2023年这张凭证后面即可。汇算清缴时候允许扣除,不用做纳税调整。
如果次年汇算清缴之前没取得发票,则需要先做纳税调增处理,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暂不认可这笔费用在税前支出,需要先把这笔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交税。当然这并不代表这笔费用永远不能扣除了,如果之后取得发票,还是可以追补扣除的。所谓追补扣除,也就是到费用所属期去调整纳税申报表把这笔费用扣在当期,当然,追补扣除是有五年期限的。
因此,公司租赁的车辆通行费是2023年度的,发票是今天开的,员工来报销是合理的,但需要注意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建议公司在处理跨年发票时,应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及时报销和入账,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06/2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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