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给股东(合伙企业)分红,合伙企业再分到合伙人(自然人),这两个环节怎么缴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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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47 | 提问时间:06/26 16:40
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给股东(合伙企业)分红,股东(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股东(合伙企业)将分红分给合伙人(自然人)时,合伙人(自然人)需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具体来说,有限公司分红给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需要按一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除减除额外,应当扣除20%的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收到分红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合伙企业再将获得的分红分给自然人也要纳税,根据国税函〔2001〕84号文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6/2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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