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在收预售款时 开的是不征税发票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60 | 提问时间:06/24 13:06
房地产企业在收预售款时,开具的是不征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项规定,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应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的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06/24 13:0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