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麻烦把这题答案写一下,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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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5 | 提问时间:06/21 17:31
你好,具体参考以下解析:
A公司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理由:A 公司自投资日起,既具有向 B 公司委派董事的权利,有权通过该董事代表参与 B 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提出或者否决建议和意见,从而对 B 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此外,A 公司对 B 公司持股比例虽然低于 20%,但由于 B 公司投资方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也低于 20%,B 公司相对分散的股东持股结构也从侧面支撑了持股比例低于 20%的股东对其治理具有实质性话语权的商业理由。
本案例中A 公司并没有在初始投资时,而是直至 2013 年 3 月才向 B 公司实际派出董事,是由于出于投资恰逢年终保持经营的稳定,且根据尽职调查认可现有董事的胜任能力的考虑,并非受阻于机制上的实质性障碍,因此,A 公司在 2013 年前较为被动的参与决策的情况并不改变或者削弱 A 公司对 B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事实,A 公司应当自投资日2012年9月即对 B 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06/21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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