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老师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我们有两个产品
1.运营商物联网卡资费6%的税点,类似于我们手机sim卡的资费。
2.物联网模块(NB-IoT模块)13%的税点
两个产品通过赛孚联出货后定义一个新型号,然后开6%的税点。
问题如下
1.两个产品能否定义成一个型号
2.新型号6%的税是否可以?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26 | 提问时间:06/19 15:21
你好!不可以,你这是混合销售,应该是分开核算,否则有查账风险
06/1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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