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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扣除标准
84785018 | 提问时间:06/16 22:25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具体信息: 1. **适用主体**:这一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制造业企业,即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需达到50%以上。 2. **优惠内容**:对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其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进行税前加计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将其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倍扣除,从而有效减轻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激励。 3. **执行时间**:此政策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旨在支持科技创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Θic-1Θ。 4. **申报方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享受税收优惠。 5. **其他说明**:除了上述直接的税前加计扣除外,企业在形成无形资产的情况下,自2021年1月1日起,还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对制造业研发活动的重视和支持,旨在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研发成本,鼓励企业持续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总的来说,2021年的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了100%,这一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制造业企业的研发创新,有助于提高我国制造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06/1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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