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麻烦帮忙看下这里的第2条,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但是在资产损失扣除政策那里,又说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并有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的,才可以作为资产损失扣除。那自己内部出具的专项说明可以作为这里的确凿证据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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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6 | 提问时间:06/15 21:38
您好,债务人公司的破产清算证明可以。
06/15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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