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点没弄明白未担保余值和担保余值这两者的概念。你就比如图一上的例子,他担保余值是50+20,那么承租人在租赁付款额中支付的担保余值的50是承租人担保的余额50,还是说资产总价值—承租人担保的余额而应支付的5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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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2 | 提问时间:06/12 21:36
你好!在租赁协议中,"担保余值"(Guaranteed Residual Value, GRV)是指租赁结束时资产的预定或保证价值。如果实际余值低于这个担保的数值,承租人通常需要补偿差额给出租人。而"未担保余值"(Unguaranteed Residual Value, UGRV)是指没有这种担保,资产的实际余值是多少就是多少,承租人无需负责补足任何差额。
根据您给出的例子,“他担保余值是50+20”,这里的表述可能有些混淆。通常情况下,担保余值是一个具体的金额,比如50元,而不会说成“50+20”。假设这里的意思是担保余值为70元,那么这70元是租赁结束时预计的资产价值。
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担保余值中的50元,这通常意味着在租赁开始时,承租人确认他们将在租赁结束时确保资产的价值至少有50元。如果在租赁期结束时,资产的实际余值低于50元,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支付差额。
因此,承租人支付的50元不是直接支付给出租人的余额,而是他们接受的一个责任,即确保资产在租赁结束时至少值50元。如果资产的总价值减去承租人已经支付的部分仍然高于50元,则承租人不需要额外支付。但如果低于50元,承租人就需要补足到50元。
简而言之,承租人担保的余额50元,是指他们在租赁期末必须确保的资产价值,而不是他们应支付的款项。
06/1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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