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2年税法一次性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现在卖了,如何调增费用呢?当年的折旧调增,出现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调增,但是清理时产生的收入没有调增,这个怎么处理?出现的损失是还没有计提的折旧减去清理收入,本来还没有计提的折旧要全额调增,这下少了一部分,怎么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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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37 | 提问时间:06/12 12:51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如果企业在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后,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出售了该资产,那么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纳税调整:
1.确定出售资产的成本:由于税法上不再允许扣除出售的成本,因此出售资产的成本即为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就是之前一次性扣除的金额。
2.确定出售资产的收入:出售资产的收入即为实际收到的价款。
3.计算出售资产的应纳税所得额:出售资产的应纳税所得额=出售资产的收入-出售资产的成本。
4.进行纳税调整:由于之前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不需要进行调整,因此在出售资产时,需要将之前一次性扣除的金额调增回来,同时将出售资产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具体来说,需要在纳税申报表中进行以下调整:
06/1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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