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是怎样计算的 苏州地区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25 | 提问时间:06/12 10:19
基础计算公式:
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
苏州地区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通常为1.5%(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具体计算:
假设某用人单位2023年的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按照1.5%的比例,该单位按比例应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100人 × 1.5% = 1.5人。但由于人数不能为小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采取“四舍五入”或“向上取整”的方式来确定最少应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在这个例子中,应至少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
应缴金额的计算:
应缴金额 = (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设该单位2023年实际只安排了1名残疾人就业,那么应缴金额 = (2 - 1) × 上年该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减免政策:
根据苏州地区的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可能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具体减免比例和条件需参考当地政策。
申报和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和缴纳一般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相关部门申报并缴纳保障金。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用人单位应确保残疾人就业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06/12 10:2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