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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购进汽油取得增值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26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老师,为什么计算销项税不能用10*0.9*13%+2*0.7*0.13%,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得怎么算,我不知道哪里算错了,答案对不上
84785000 | 提问时间:06/11 12:26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汽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 汽油的进项税额 × 可抵扣比例 = 1.3万元 × 90% = 1.17万元 矿泉水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 矿泉水的进项税额 × 可抵扣比例 = 0.26万元 × 70% = 0.182万元 但是,由于题目中并未明确矿泉水的增值税税率,如果矿泉水适用的税率不是13%,那么上述计算中的0.182万元可能并不准确。但基于题目给出的信息,我们假设矿泉水也适用13%的税率进行计算。 最后,将两者相加得到总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总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 汽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 矿泉水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 1.17万元 + 0.182万元 = 1.352万元
06/11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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