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理解“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加计扣除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到底是什么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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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5 | 提问时间:06/07 06:38
您好,1.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加计扣除这是税会的永远性差异,不是暂时,因为会计做账没有加计,所得税申报才有加计扣除
2.初始入账时,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这个差异在发生时,既没有影响会计利润,也没有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入账时,账务处理为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没有涉及到损益类科目,所以初始入账不会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账面上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要调整资产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以不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原因,是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暂时性差异,对于永久性差异是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 而对于可以加计扣除的无形资产,却是永久性差异。
比如,加入企业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技术成果)是100万元,其摊销可以享受加计75%扣除,最后总的扣除额是175万元。而会计处理,计入会计损益的金额(摊销额)总金额却只有100万元,即便是最终终止确认,差额75万元也不能得到弥合,属于永久性差异。
综上所述,无形资产加计扣除,属于永久性差异,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06/07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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