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您好,请问一下,我们是委托方,提供原奶给受托方加工成奶粉,提供的原料这部分金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84785034 | 提问时间:06/04 22:03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不要交的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者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书,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关于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是加工或者承揽收入的金额,具体规定: 1.对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书,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06/04 22:09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