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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同控下的或有对价以其他应收款或者预计负债来确认,而非同控下的或有对价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确认。
84785045 | 提问时间:06/01 10:23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 因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大原则是不能影响损益的,本来就是我集团内的公司,左手换到右手还换出利润来了,这是会计准则所不能允许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到的或有对价,本质上相当于一项“担保”,而不是真正的“对价”,也就不存在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故而执行《或有事项》准则。 相反,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的是购买法,打破了“集团”的壁垒,是在整个公平市场中公开交易,所以涉及到的或有对价也应该考虑其公允价值,故执行《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
06/0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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