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海关监管年限要求免关税货物后又出售的补税计算中,算已使用月份中,有不足15日不算,足15日按一个月的算法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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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05/31 20:31
您好,有的
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是超过15日的,按照1个月计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
05/3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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