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器商场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20年02月,该商场举行促销活动,规定顾客购物每满100元积10分,不足1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1年内兑换成与积分数相等金额的商品。某顾客购买了7 910元(含增值税)的笔记本电脑,该笔记本电脑的成本为5 400元。预计该顾客将在有效期内兑换全部积分。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商场销售该笔记本电脑时应确认的收入为( )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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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83 | 提问时间:05/29 08:48
您好,积分价值7910/100*10=790
商场销售该笔记本电脑时应确认的收入=7910/1.13*(7910/1.13)/(7910/1.13+790)=6290.16
05/2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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