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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甲公司原来的股东李总实缴过20万的注册资本,于今年初把他的股份无偿转让给他的妈妈未涉及到转股的个税,现在妈妈又把自己的股份转给不关联的张三(按照20万转让价,因为税局规定不得低于20万),但是现在税局判定说儿子实缴的20万不能延续到妈妈这里,所以需要20-0=20万再✖️20%即4万元财产转让所得税 请问确实是这样不能延续下来吗?
84784979 | 提问时间:05/27 16:48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税局判定儿子实缴的20万不能延续到母亲这里,并要求母亲就20万的差额缴纳4万元个人所得税是符合税法规定的。这主要是因为每次股权转让都是独立的税务事件,需要基于每次转让的实际情况来计算税务。
05/2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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