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年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将持有的子公司(丙公司)80%股权出售给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收取的价款5500万元。出售日,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7500万元,在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2)以所持联营企业(丁公司)股权作为支付对价,购入戊公司60%股权并能控制戊公司的相关经济活动。购买日,所持丁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4000万元,戊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账面价值为20000万元。购入戊公司前,甲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戊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不考虑税费及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4957 | 提问时间:05/25 22:56
A,D以所持联营企业(丁公司)股权作为支付对价,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5000-14000=1000(万元),选项A正确;甲公司将持有丙公司80%股权出售给全资子公司乙公司,在甲公司合并报表中不影响收益、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选项B和C错误;确认的商誉=15000-22000×60%=1800(万元),选项D正确。
05/25 22:5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