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 老师 想问您一下 我们是房地产公司 客户办了入住 领导每月给我一个土地成本抵减增值税的数儿 土地成本有两个科目 一个是拆迁补偿费 一个是土地出让金 这两个加一起是每月抵减增值税的金额 请问老师这两个数儿是怎么算的呢 是按销售面积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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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2 | 提问时间:05/23 11:21
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应该是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销售额,自然扣除了增值税
05/2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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