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意思是第三人只是出席一下诉讼,提供一下信息,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被告可能承担吗?第三人的责任弱一些?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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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28 | 提问时间:05/18 17:44
你好,第三人与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可能存在某种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这种利害关系并不等同于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举个例子,假设甲、乙两人合伙开了一家餐馆,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被消费者丙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这个例子中,甲和乙两人就是共同被告。因为他们共同经营餐馆,与案件有直接的法律关系,需要共同应对消费者的诉讼请求,并可能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假设丁是向餐馆供应食材的供应商。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餐馆的食品安全问题与丁提供的食材有关,丁可能会被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丁作为第三人,既非原告也非被告,但他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法院认定餐馆的食品安全问题确实与丁提供的食材有关,丁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5/18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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