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国外进口货物入保税区(免增值税),然后把这个货物再卖给进料加工的企业(免增值税),对方报关单的上的金额和我公司入境的金额是一致的,假设这个货物我公司从国外进口是100,报关单上是100,然后我公司收到对方公司的货款是102,请问一下这个102是不是都可以做免税收入申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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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05/16 14:10
同学你好
可以做免税申报
05/16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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