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下:企业发生的酒水费,在3月份支付给了商家,商家没有开票,当时发生的时候已经计入了业务招待费;现在4月份商家又把发票开过来了,这种要怎么入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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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0 | 提问时间:05/14 10:09
首先,要核对发票的信息,确保发票上的日期、金额、购买物品等信息与企业在3月份支付酒水费时的记录相符。
由于发票是在4月份才开具的,因此需要在4月份的账务中进行处理。将发票按照收入发票或支出发票、是发票还是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等分类进行编制。
在会计账簿上记录这笔交易,包括发票号码、金额、税额、购买日期、支出方、财务会计账户等信息。具体来说,由于这笔费用是业务招待费,应该将其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根据发票内容分析,将支出金额录入“费用支出类”相应的账户余额。由于这笔费用已经在3月份计入了业务招待费,因此在4月份入账时,不需要再次计入业务招待费,而是直接冲减之前的预付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
编制会计凭证,将发票的支出记录在会计凭证上。
05/1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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