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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请问员工试用期3个月考核不过,员工要求要一个月经济补偿这个合法吗
84784983 | 提问时间:05/11 14:03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员工试用期3个月考核不过,员工要求一个月经济补偿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在试用期内。如果过了试用期,即使员工工作表现不佳,也不能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合同。其次,必须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解除合同可能会被视为违法。 此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也属于正式劳动关系,所以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支付赔偿金。
05/1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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