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镇上居委会以土地的形式入股公司合作,每年固定分红,签订了村级集体经济合作入股分红协议,到时分红的时候,这个税务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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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4 05/09 10:52
1.企业所得税:由于居委会以土地形式入股,实际上是将土地作为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这种投资行为在发生时,需要按照公允价值销售土地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具体来说,居委会应将土地的公允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并入到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印花税:在产权转移的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
3.土地增值税:如果接受投资的公司不是从事房地产开发,那么投资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可免征土地增值税。但如果接受投资的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并且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那么需要计算其增值额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
4.契税: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
在分红时,居委会获得的分红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分红收入超过了一定的免税额度,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 05/0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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