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弘达商贸公司是一家从事商品批发销售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商品存货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法核算。2018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3日从温州小家电厂购进电饭煲200个,单价150元,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贷款为30000元,增值税4800元。小家电厂代垫付运费500元,运费增值税税率为10%。 托收凭证已到,公司开出面值35350元、期限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2) 7日,电饭煲运到验收入库。
84784948 | 提问时间:05/08 14:02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要做分录吗
05/08 14:08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