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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异地预缴增值税管理办法是啥?
84785010 | 提问时间:05/05 19:16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异地预缴增值税主要涉及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在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的管理办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对象**:主要针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的情形。而对于在同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情况,由当地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适用该办法。 2. **纳税义务**:纳税人需要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3. **预缴地点**:如果是异地项目,即跨县(市、区)的项目,收到预收款时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对于本地项目,即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的项目,则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4. **预缴率调整**:根据最新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若超过10万元,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5. **扣除分包款**:在计算应预缴的税款时,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给分包方的款项,但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作为依据。 6. **预缴申报时间**:纳税人不得在预缴义务发生之前申报预缴税款,即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中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日。 7. **免除预缴情形**:某些情况下不需要预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例如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不需要在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而应在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总的来说,异地预缴增值税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跨区域经营的建筑服务行业的增值税征收,确保税收管理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05/05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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