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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制度,老师,这个诉讼时效最长期间不是20年吗?那37年12月1日诉讼时效期间不就届满了吗?为什么还能延长到40年11月1日? 答:您好,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间是20年,这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的,而且这个时间是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的。但是,有一个特殊点,就是它可以依法延长。在您的例子中,刘某在2037年11月1日才得知肇事者为赵某,这确实超过了最初的20年诉讼时效。但是,因为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依法延长,所以并不意味着刘某在2037年就一定丧失了诉讼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诉讼时效可以随意延长到40年,具体能否延长以及延长多久,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决定。 问题:老师,如果甲借款给乙4万元,乙打了借条没说明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是知道或应当知道乙不还款的时候吗?
84785028 | 提问时间:04/29 22:10
CC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你好,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第二日起开始计算3年
04/2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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