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咨询一下,23年签的合同给甲方开了一部分发票,可是实际的工程量并没有这么多,以增值税确认了收入之后,成本费用可以暂估吗?那暂估的依据是跟供应商签订了购货合同和劳务合同可以吗?供应商和劳务公司只是在23你啊签订了合同并没有供货和施工,在24年开具了材料款和劳务费的发票,请问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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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04/29 11:00
您好,成本费用可以暂估,依据可以是合同。在汇算的时候,开具了发票是可以税前扣除
04/2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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