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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题目 甲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8月将外购的成本为60000元的20吨玉米运往异地的Z酒厂生产加工白酒,加工完毕收回白酒10吨,取得乙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40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当月甲酒厂将收回的上述白酒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计算乙酒厂代收代缴和甲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84784976 | 提问时间:04/24 22:51
杨家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 乙酒厂代收代缴消费税=〔60000+40000+10×2000×0.5〕/〔1-25%〕×25%+10×2000×0.5=46666.67〔元〕 甲酒厂白酒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04/24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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