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出?如何做账?原材料是2017年前后购入,现在需要清理处置,如何计算那些发票是需转出的已抵扣的发票?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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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6 | 提问时间:04/24 16:27
同学你好
1.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但后续发现该货物不能用于抵扣或发生了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情况。
2.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如果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具体的做账方式如下:
1.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红字),贷“应付账款”(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结转转出的进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04/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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