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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14 2023年新政策下,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你好老师,我4月30要参加代账公司的笔试,会考上面的内容,需要您帮助,我提前背答案,谢谢
84784965 | 提问时间:04/24 14:52
王晓晓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即: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04/2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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