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股份公司呢?是满足什么条件的能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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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4 | 提问时间:04/22 17:3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股份公司呢?是满足什么条件的能提起诉讼?
04/2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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