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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我想问下增值税中所说的,境外单位和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这个完全在境外怎么理解?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销售方和购买方在境内,这个购买方在境内是指注册地址在境内吗?
84784967 | 提问时间:04/22 16:29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在增值税的语境中,“境外单位和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的“完全在境外”意味着构成销售行为的全部要素都必须在境外。具体来说,这包括服务的销售方(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服务,购买方(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接受服务,以及购买方接受境外应税行为时付款的地址、电话、银行所在地、服务发生地等要素均在境外。 至于“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销售方和购买方在境内”的“购买方在境内”,通常指的是购买方的实际所在地或经营地在境内,而不仅仅是其注册地址。这是因为增值税的征收通常基于实际的经济活动和交易地点,而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注册地址。当然,具体的解释可能还需要参考相关的税法规定和解释。 总的来说,理解这些概念时,需要综合考虑销售行为的具体要素,如销售方和购买方的位置、服务的提供和接受地点等,以及相关的税法规定。
04/2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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