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里如果有禁转约定但未登记,那么转让合同有效,同时也发生物权变动效力,那么抵押权人依然可以追及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细分情况:①如果已支付转让价款,那么此时抵押权人可以就转让价款优先受偿,让转让人提前清偿或办理提存。②如果未支付转让价款或明显偏低。那么此时抵押权人当债务到期不能偿债,应当向受让人行使抵押权。
以上理解对吗?
如果是有禁转约定但是已经登记的,转让合同有效,但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此时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依然不受影响,因未发生物权变动,债务到期直接向转让人行使抵押权。
以上理解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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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8 | 提问时间:04/22 14:58
关于有禁转约定但未登记的情况:
1.转让合同的有效性:禁转约定是合同双方之间的约定,它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即使存在禁转约定,只要转让合同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如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该转让合同就是有效的。
2.物权变动效力:在大多数法律体系中,物权的变动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公示要求(如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转让合同未进行登记,那么虽然合同有效,但物权变动可能不会对抗第三人,包括抵押权人。
3.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它赋予抵押权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无论转让合同是否登记,只要抵押权已经依法设立并登记,抵押权人都可以追及行使抵押权。
对于您提到的细分情况:
如果受让人已支付转让价款,抵押权人确实可以就转让价款优先受偿,或者要求转让人提前清偿债务或办理提存。
如果未支付转让价款或支付价款明显偏低,抵押权人在债务到期不能得到清偿时,确实可以向受让人行使抵押权。
关于有禁转约定且已经登记的情况:
1.转让合同的有效性:同样,禁转约定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即使进行了登记,只要转让合同本身合法,它就是有效的。
2.物权变动效力:如果已经进行了登记,那么物权变动通常会对抗第三人,包括抵押权人。但是,由于存在禁转约定,这种物权变动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3.抵押权人的权利:尽管存在禁转约定和物权变动,但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通常不会受到影响。因为抵押权是基于对抵押物的优先权,而不是基于转让合同的约定。
04/22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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