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生产出的产品可以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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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9 | 提问时间:04/22 11:13
1.增值税优惠:
免税政策:例如,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以及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等自产货物,自2009年1月1日起免税。同时,污水处理劳务也免征增值税。
即征即退政策:部分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例如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以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等。
即征即退50%政策:部分特定产品,如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等,可以享受即征即退50%的增值税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此外,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04/2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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