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题:高某以琪琪父亲的名义向钟某所借的2000元属于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借款合同,后王某的父亲拒绝追认,该借款合同无效,所以钟某无权请求琪琪的父亲向其返还2000元。但是,我想的是钟某是善意第三人,那么他是不是可以向琪父亲要求返还钱。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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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09 | 提问时间:04/19 16:29
在这个问题中,高某以琪琪父亲的名义向钟某借款2000元,由于高某没有代理权,且琪琪的父亲拒绝追认,因此该借款合同确实属于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04/1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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