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存货清偿债务,适用收入会计准则还是债务重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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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1 | 提问时间:04/15 16:49
以存货清偿债务时,应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而非收入会计准则。这是因为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经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这种交易方式通常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因此不适用收入准则。
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如果债务人使用存货来清偿债务,那么会计处理的重点应放在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和计量上,而不是存货的销售收入确认。根据债务重组准则,债务人应将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存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04/1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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