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计算出的结果是应纳税所得额¥201745.70元,请问¥201745.70元是按多少比例进行扣缴的?收入合计370000元,已申报且缴纳税额18045.39元,请问我还有个人所得税应交未交的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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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2 | 提问时间:04/12 11:55
同学你好
这个要交的
04/12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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