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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异地简易计税怎么预交税金啊
84785028 | 提问时间:04/10 12:04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或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下面是申报您参考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三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增值税预缴表的填写: 值税预缴表的填写: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时,首先要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这是一张单独的报表,发生一次预缴义务,就需要填报一次,预缴一次。 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不需要填写。 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项目的名称。 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的具体地址。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或收到的预收款金额;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支付的分包款金额(含税);第3列“预征率”,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一般计税预征率2%,简易计税征收率3%);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三、异地项目预缴税款的计算: 1、简易计税项目:应预缴的增值税=(预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2、一般计税项目:应预缴的增值税=(预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3、其他税种:计算出预缴的增值税后,按照应缴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项目所在地标准缴纳(无预缴一说),印花税如果在当地已经缴纳,回机构所在地就不再申报。企业所得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有些地方还会要求申报个税,如果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异地项目预缴税款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或者是“简易计税”明细)——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五、机构所在地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预缴税款的时候会填写预缴的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可以抵减本期已经预缴的税款。一般纳税人首先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三行第二列本期发生额,如果当期不需要缴税,那么在税局预缴的这部分只需要填写在附表四对应的第2列就可以了,其他不填写;如果当期需要缴税,在《附表四》第2列填写当期全部的预缴税款(包括本地及异地预缴),第4列填写实际需要扣除的预缴税额(需要小于等于主表24栏),然后再将可抵减税额带入主表的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
04/10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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